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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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错过医保缴纳时间 |
来信人: | 何珍 |
来信时间: | 2023-01-06 17:31:55 |
内容: | 您好!请问由于某些原因错过了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时间能通过什么方式补缴吗?望尽快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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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税务局) |
回复时间: | 2023-01-11 16:28:06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何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县税务局已于2023年1月10日联系您,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将具体情况进行解释。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因疫情影响,缴费时间适当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除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即不许补缴)。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县税务局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