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跨省调动要办什么手续?
答:跨省异动(异入)应提交的材料(2份):
程序一:1、向湖南省司法厅律管处提交书面的调档申请。
程序二:确认档案调入湖南省后,再提供:
1、《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2、 法律职业资格证副本或律师资格复印件;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交最高学历);
5、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申请日前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6、执业机构所在地人事档案存放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原有工作单位的,提供辞职后将人事档案交由执业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证明;退休职工,提供退休证明)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须提交有人才交流中心函头纸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附上档案号;(在市区执业的存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县(市)区执业的放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以便查证核实)
7、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不能有空格);
8、专(兼)职律师执业承诺书(市局存档)
9、近期大一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要求:①着正装②背面注明所名和姓名)。
10、如法网提交律师执业申请。申请人用临时账号,登录管理平台“业务办理通道”填报《律师执业登记表》,并提交。
11、当年的年度考核证明或填写湖南省律师年度考核表并向律协交纳律师会费;
12、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无行政处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