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公共属性决定了权要为民所用。但有些人却以各种理由忽悠别人、麻痹自己,在错误权力观的驱使下迷失自我,一步步滑向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
河南省南阳市地震局原局长郭鹏自幼家贫,受同乡王某一家的接济才得以考上大学,后进入政府机关工作。“知恩图报”的郭鹏,主动利用手中权力为王某承揽工程、获取项目,最终事情败露被查处。辽宁省大连市某区园林绿化处原副处长黄震因家中贫困,靠吃乡亲们的“百家饭”长大,为报答恩情,他“受乡亲们的贿”来者不拒、“办乡亲们的事”毫不推托,不惜拿原则做交易,最终难逃落马结局。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感恩明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知恩图报本没有错,错就错在不该混淆公私界限、触碰法纪红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须知,公权姓“公”不姓“私”,为了“还人情”而不顾原则,打着报恩幌子行违纪违法之实,看似是报恩用错了方式,本质上则是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出了偏差,误入歧途。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讲究的是敦亲睦邻、亲情绵延,最看重内心的那抹温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情却常被利欲、权谋纠缠,成为束缚党员干部手脚、致其堕落的罗网。从以往查处的贪腐案例看,打着报恩幌子以权为自己或他人谋私,仅仅是党员干部为“情”所困的表现之一。还有的经不住“枕边风”天天刮,见不得“心头肉”受点苦,最终为亲情所累,锒铛入狱;也有的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谓“哥们义气”中越行越偏,在所谓“高义薄云”中走向悬崖……这些人在人情面前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最终“温水煮青蛙”般身处险境,何其悲哉!
事实证明,人情外衣包裹下的不一定是脉脉温情,很有可能是套路陷阱。在行使手中的公权力时,把诸如报恩、友情之类的感情筹码置于天平的一端而为之倾斜,迟早会跑偏、湿鞋。党员干部不是不讲感情,但更要守住法纪底线。人情是小节,法纪是大义,不可因小失大,更不可损公肥私。以公权力为筹码、以违纪破法为代价,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还让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恩情变了味道,害人害己。党员干部必须认清这一点,否则那一份本应纯粹美好的脉脉温情就会变得味如嚼蜡甚至苦若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