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①《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
③《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收费标准:无
所需资料:
①发改委立项批文、规划用地许可、规划总平面图、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②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行政审批表(协议项目);
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④临时管理规约;
⑤标注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分户平面图(测绘中心出具并盖章);
⑥标注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总平面图(红线框定、法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办事流程:经办人受理→资料审查→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房地产交易大夏7003室
联系电话:0730—875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