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2〕5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2012年度“四三六”重点工程和重点保障项目的实施意见》(岳发〔2012〕1号),市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成员分解落实四三六工程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的意见》(岳政发〔2012〕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国家、省、市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各县、市、区要公开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推进公开部门单位预算;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市直部门单位,要公开市财政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要公开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务、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细化到项级科目。逐步公开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县两级住房和建设部门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地址和建设套数,全面公开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和退出情况等。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着力解决政府采购中的质次价高等突出问题。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所有面向基层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清理办事服务事项,认真编制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依法公开办事服务的项目、依据、流程和结果;特别是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要加强对其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作法。
(二)科学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清理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审批和非行政许可领域审批事项。进一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的目录、制度和流程,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延伸到乡镇一级。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通过案卷评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等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编制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公开制度。推进行政权力上网运行,加强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将行政许可项目等已确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接受全过程监察。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岳办发〔2009〕1号)精神,巩固行政审批职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确保审批职能整合到位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对办事服务流程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确保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和项目代办制,完善上门对接、市县协同、窗口联运、联系调度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全程“保姆式”服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联合审批流程,建立联合审批事前服务、跟踪监督、流程再造机制;大力推行联合验收,不断优化部门预先会审、联合上门、分头验收、分步出证的验收机制。强化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应用,加强与省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管部门对接,在全省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开发满足我市需求的联合审批、一票制收费系统。积极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推动县级政务服务机构提质增效。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11〕99号)精神,推动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扩容升级,确保场地、设施设备、办件系统满足功能需要。加快推进县、市、区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逐步与政务服务平台合并,实行一体化管理。全面实施行政审批职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确保项目进中心应进必进,审批全过程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认真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和联合验收工作,行政审批项目委托代办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收费一票制、房地产项目税费一体化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项目能够达到省市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的考核要求。启动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工作,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
(五)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巩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果,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服务的有关制度,督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好、运行好、服务好。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新农村建设、各类村级示范点建设结合文章,确保全市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
二、工作分工
贯彻落实2012年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市政务公开办负责任务的分解、督查、协调、考评等工作;市监察局、市优化办负责对任务落实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市政府办负责市政务中心提质增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市信息化局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应用的保障工作;市政务公开办、市优化办、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县级政务服务机构提质增效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2012年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四三六”工程提供坚实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的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具体分管负责人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任务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专人专抓,在工作经费和人员上给予充分保障。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分工负责,通力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市政务公开办要综合汇总,下达任务分解表,并对任务落实进度进行全程跟踪。
(四)认真督促检查。市政务公开办要定期组织召开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2012年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2012年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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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 点领域 政务公 开工作 |
积极推进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逐步公开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 |
在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市本级2011年度财政决算及2012年度财政预算 |
市财政局 |
邹三友 |
市信息化局 |
5月 |
在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单位子网站、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部门单位、县市区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 |
市财政局 |
邹三友 |
市信息化局 市直各部门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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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我市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和基本目录 |
市财政局 |
邹三友 |
市监察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法制办 |
6月 |
||
积极推进出国(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公开 |
市财政局 |
邹三友 |
市监察局 市审计局 |
全年 |
||
开展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项目清理,公开清理的项目目录表 |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
邹三友 黄俊钧 |
市监察局 市审计局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
10月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
推进重 点领域 政务公 开工作 |
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负责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公开 |
市发改委 |
刘铁健 |
市监察局 市优化办 |
6月 |
调研起草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 |
市发改委 市政府法制办 |
刘铁健 何季如 |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城建投 |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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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投资项目公开专栏 |
市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 |
谢芳茂 刘铁健 |
各相关责任单位 |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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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地址和建设套数,全面公开分配的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和退出情况等 |
市房地产局 |
李大元 |
市信息化局 市住建局 |
9月底前 |
|
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着力解决政府采购中的质次价高等突出问题 |
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调研 |
市财政局 |
邹三友 |
市监察局 |
8月 |
|
切实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的公开 |
市财政局 |
邹三友 |
市直各部门单位 |
全年 |
||
做好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 |
做好因公出国(境)情况的清理,并在该单位子网站做好公开工作 |
市外侨办 |
邱 虹 |
市直各部门单位 |
全年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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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 点领域 政务公 开工作 |
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卢太平 |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
全年 |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标准起草的渠道,进一步做好征求公众意见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 |
市卫生局 |
黄军建 |
市质监局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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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做好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强监测信息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要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 |
市环保局 |
李国保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全年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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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 点领域 政务公 开工作 |
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
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要向社会公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有关政府信息 |
市招投标 监管委员会 |
刘铁健 |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市城建投 市水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
全年 |
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 |
加强应对处置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予以公开 |
市安监局 |
黄柏良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全年 |
|
推进征地征收信息公开 |
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征收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
市住建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房地产局 |
谈正红 胡 辉 李大元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全年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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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 点领域 政务公 开工作 |
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依法应当听证的,要进一步公开听证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在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关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中,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依法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单位必须及时公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
殷清华 邹三友 |
市直、中央省属 驻岳各单位 |
全年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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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 点领域 政务公 开工作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组织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调度会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
张 翎 何选军 |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经信委 |
6月 |
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制订办事公开基本目录,多渠道进行公开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
张 翎 何选军 |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经信委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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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
科学规范行政权力 |
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清理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审批和非行政许可领域审批事项 |
市政府法制办 市优化办 |
何季如 何选军 |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
7月底前 |
编制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公开制度 |
市政府法制办 |
何季如 |
市监察局 市直各部门单位 |
10月底前 |
||
推进行政权力上网运行 |
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的目录、制度和流程,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延伸到乡镇一级 |
市政府法制办 |
何季如 |
市优化办 市政务公开办 市信息化局 |
10月底前 |
|
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
市政府法制办 |
何季如 |
市优化办 市直各部门单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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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市直部门将行政许可项目等已经开发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上网运行 |
市政府法制办 |
何季如 |
市优化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信息化局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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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直部门行政许可权力网上运行情况和实施电子监察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
市优化办 |
何选军 |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信息化局 |
11月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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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岳办发〔2009〕1号),压缩审批时限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和项目代办制 |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改革,对行政审批(办证)、收费项目进中心工作进行清理和督办,确保项目进厅率达到公布目录的100%;对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部门单位进行回头看,实行催办和督办,确保审批职能整合到位率达到100% |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优化办 市政府法制办 |
张 翎 何选军 何季如 |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窗口单位 |
7月 |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岳办发〔2009〕1号),压缩审批时限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和项目代办制 |
大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对办事服务流程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确保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 |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 |
张 翎 何季如 |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窗口单位 |
6月 |
|
完善上门对接、市区协同、窗口联运、联系调度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全程“保姆式”服务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张 翎 |
市优化办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窗口单位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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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完善联审联办机制,凡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一律实行联合审批,建立协同联办机制,确保项目审批快速出窗,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联合审批流程,建立联合审批事前服务、跟踪监督、流程再造机制;大力推行联合验收,不断优化部门预先会审、联合上门、分头验收、分步出证的验收机制 |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住建局 市规划局 |
张 翎 谈正红 陈 江 |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窗口单位 |
全年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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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岳办发〔2009〕1号),压缩审批时限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和项目代办制 |
按照“治庸、治懒、治散”的要求,加强对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服务效率等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缓作为、滥作为现象,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张 翎 |
市监察局 市优化办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窗口单位 |
全年 |
强化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应用 |
按照电子流程,科学设置“一票制”收费系统和联审联办流程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张 翎 |
市非税局 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窗口单位 |
8月 |
|
加强与省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管部门对接,在全省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开发满足我市需求的联合审批、一票制收费系统 |
市信息化局 |
谢芳茂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10月底前 |
||
加强与省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管部门对接,确保在市政务中心运行的审批服务事项能够符合省建管部门的要求,接受全过程监管 |
市信息化局 |
谢芳茂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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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意见,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安排,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有关工作任务 |
市政府办 |
王小中 |
市监察局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住建局 市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
在市委、市政府规定期限内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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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县级政务服务机构提质增效 |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11〕99号),加强分类指导和总结评估 |
推动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扩容升级,确保场地、设施设备、办件系统满足功能需要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
张 翎 何选军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全年 |
全面实施行政审批职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确保项目进中心应进必进,审批全过程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
张 翎 何选军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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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11〕99号)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和总结评估 |
督促县市区认真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和联合验收工作,行政审批项目委托代办制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
张 翎 何选军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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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县市区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收费一票制、房地产项目税费一体化工作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
张 翎 何选军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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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县市区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项目能够达到省有关建管部门的考核要求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
张 翎 何选军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10月底前 |
||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工作,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
张 翎 何选军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全年 |
项目 |
任务内容 |
落实措施 |
主要责任人 |
相关责任单位 |
时间 安排 |
|
责任单位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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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
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 |
推动乡镇(街道)依托县级政府门网站,以虚拟方式方法建立子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向基层延伸 |
市优化办 市信息化局 |
何选军 谢芳茂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全年 |
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 |
巩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果,对已建成的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服务的有关制度,督促各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好、运行好、服务好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市民政局 |
张 翎 何选军 刘树平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10月底前 |
|
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新农村建设、各类村级示范点建设结合文章,确保全市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 |
市政务公开办 市优化办 市民政局 |
张 翎 何选军 刘树平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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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
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调度、检查、考核,确保圆满完成“四三六”工程、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在全省政务公开考核评估中计满分、得先进 |
开展半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项检查 |
市政务公开办 |
张 翎 |
市优化办 市政府法制办 |
7月 |
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 |
市政务公开办 |
张 翎 |
市优化办 市信息化局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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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审批职能集中行使、权力上网运行、政务服务重点制度执行等情况专项检查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张 翎 |
市优化办 市政府法制办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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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评估 |
市政务公开办 |
张 翎 |
市优化办 市政府法制办 市信息化局 |
12月 |